前幾天,弘弘好端端的在吃飯,
結果我緊急打個電話與他討論一件很重要的事情,
哈,還被他唸了一頓,直說:「有那麼急嗎?」

我問他:「你相信張魁是跟那個小姐去飯店談生意?」
他說:「騙肖ㄟ」,
但他老婆相信耶,所以,不離婚。

那于冠華那個呢,喔,承認,離婚收場。

還有呢,那個飯店上廁所事件呢,
那個更是笑死人!

我只是想,每個人的情況考慮不同,所以說詞和決定也不同,
但是,但是,身為公眾人物,是不是也應該擔負一點教育的責任?
或是說,處理事情可以更有智慧一些嗎?
其實我這樣像是說風涼話,
因為我知道任誰遇到這種事情,第一時間一定是心思混亂的吧!

但我是好希望:
說謊的人不要說謊,沒說謊的人也不一定要離婚,
我不相信大眾喜歡「一場騙局」以及一場快速的「離婚決定」,
遇到事情,真的無法坦然面對,並且仔細考慮彼此是否真需要離婚?
而或者,這是媒體及民眾,苦苦相逼,使他們做出不得不做的決定,
說出不得不說的謊言呢?

真的好無奈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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